類 別:資源稅文 號:黔財稅[2005]32號頒發日期:2004-07-09
地 區:貴州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地財政局、地稅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貴州省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的通知》(財稅〔2005〕83號)轉發給你們,同時補充以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煤炭資源稅稅源標準的調整政策性強,需要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各級財稅部門要認真抓好煤炭資源稅稅源標準的調整工作,充分應用各種傳媒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保證調整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工作順利貫徹實施。
二00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