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川科委條[84]第12號頒發日期:1996-05-10
地 區:四川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縣(市、區)科委、財政局,省級有關廳局(公司),設計、科研、大專院校及有關企事業單位:
大型精密儀器是促進科技事業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實驗手段。據不完全統計,我省現有大型精密儀器一千五百余臺。這些儀器為多出成果、出人才,提高科研水平和經濟效益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存在的問題是;一方面儀器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缺乏現代化實驗手段的單位又迫切要求購置有關儀器。為減少重復購置,節省國家資金,充分發揮現有大型精密儀器的效益,調動擁有儀器單位和承擔外協任務測試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擬對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進行一些必要的改革。現將《四川省大型精密儀器協作共用測試機機時券(試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從十一月一日起試行。在試行中有何問題和經驗,望及時總結上報。
四川省科學技術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一九八四年十月五日
四川省大型精密儀器協作共用測試機時券(試行)管理辦法
為了充分發揮現代化大型精密儀器在“四化”建設中的作用,運用經濟手段調動廣大分析測試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更好地為中小型企業服務,保證科研、教學和生產建設對分析測試、產品質量檢測的需要,為我省“富民”“升位”作出貢獻。根據國家科委頒發《大型精密停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北京、湖南、湖北、河北、山西等省、市以及成都市試點經驗,結合我省具體情況,特制定國家科委統管二十三種大型精密儀器協作共用測試機時券(試行)管理辦法:
一、根據國家科委一九八二年頒發《大型精密儀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我省決定對國家科委統管23種大型精密儀器(以下簡稱大型儀器)對外協作共用,實行低收測試費原則,即:只收取直接消耗性的原材料費,如試劑、易損零配件、原器件及水、電、燃料等費用,由擁有大型儀器單位收取。
二、對協作共用大型儀器所需另配件和消耗性材料,由省科學器材公司組織進口,保證優先供應。
三、測試券由四川省分析測試服務中心大型精密儀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儀管辦)統一負責制。券而為2元/1小時、4元/2小時、10元/5小時、20元/10小時四種,測試券蓋有省儀管辦收費專用章,統一發放使用,地、市一級設有大型精密儀器管理機構的可代為發放。
測試券一式三聯,第一聯送交單位作財務報銷憑證,第二聯交儀器所在單位作接收送樣憑證,第三聯留儀管辦作結算憑證,并保存備查。
四、送樣分析測試以上機測試時間為核算依據,均以每小時2元為計算單位,樣品上機分析測試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券,超過1小時不足一個半小時的仍按1小時收券,超過一個半小時不足兩小時的按兩小時收券,以此類推。樣品前處理、圖譜解析、儀器安裝維修及其它技術服務工作可比照計算收取測試券。
五、擁有大型儀器的單位,根據可能對外提供協作共用能力,于每年元月和六月到省儀管辦辦理借用測試券手續。
新安裝儀器,可隨時辦理借用測試券手續。
六、各需用大型儀器單位,要提前向擁有儀器單位聯系,征得同意后按預約單位送去樣品,并隨時結算費用。
計劃外臨時需要送樣測試的,在商得儀器所在單位同意后,也可隨時送樣測試和購交測試券。
測試券預約不足者,可補購補交。預約有余者在年度范圍內可留著下次使用,也可于當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到儀管辦退券,過期作廢。
七、測試券收入不上交財政,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30%用作技術服務補貼,70%留省儀管辦作為技術交流,技術培訓、學術講座,協作共用,成果鼓勵、印發資料匯編等經辦費用。
八、借用測試券的單位,按季度或半年度(結算周期在借用測試券時確定)向省儀管辦結算一次,技術補貼發給直接和有關的測試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多勞多得。具體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商定。
九、其它大型儀器對外提供協作共用,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管理由各地科委,各有關主管部門自行擬定,報省儀管辦備案。
十、需用大型儀器的單位,在完成課題、分析測試任務或階段性任務后,要及時填寫協作共用效果考核表,并按季或半年向四川省分析測試服務中心大型精密儀器辦公室匯報一次。
四川省分析測試服務中心地址,成都西勝街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