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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庫
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民[1985]優38號頒發日期:1996-05-10 地 區:香港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廣東省民政廳、財政廳:
你省民政廳(85)民優發字第14號關于對家居香港新界的烈屬實行定期撫恤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根據民政部[1983]優35號給你省民政廳復函中關于對家居港澳的烈屬應同居住內地烈屬一樣給予換發、補發革命烈士證的精神,家居香港新界的烈屬,也按有關規定享受定期撫恤待遇。其定期撫恤金標準和發放辦法,由你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制訂。所需經費由你省從地方財政中另撥??罱鉀Q。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