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關于企業搭建的簡易房屋和工棚征收房產稅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房產稅
文      號:滬稅政二[1987]19號
頒發日期:1996-05-07
地   區:上海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企業搭建的簡易房屋和工棚要否征收房“稅問題,經研究明確如下:

    企業房產凡記入固定資產科目房產原值的,不論結構,形狀及用途如可,那應按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未記入固定資產科目房產原值,而記入小型設施“等其他項或者以”待攤費用“處理的,如果構成房屋形狀的。(有屋頂和墻的),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未構成房屋形狀的各種工棚不征房產稅。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