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產稅文 號:市稅三字[1987]331號頒發日期:1996-06-28
地 區:北京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87)京農銀發字篇58號《關于免納三年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的申請》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財政部(87)財稅字篇035號、第036號關于對銀行,保險系統征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的通知中已作了明確規定:“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各專業銀行都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對其車船應征收車船使用稅”。“對其房產應征收房產稅”。因此,請你們按上述規定繳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
附:北京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關于對銀行、保險系統征免車船使用稅的房產稅的通知”的通知。
198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