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國際會計準則文 號: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頒發日期:1996-05-19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1975年1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
范圍
1.在揭示編制和呈報財務報表所采用的所有重要會計政策時,應該應用本號準則。
2.財務報表這一術語包括資產負債表、收益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標明為財務報表一部分的附注、其他報表和說明材料。國際會計準則適用于任何商業、工業和經營性企業的財務報表。
基本會計假定
3.持續經營、一致性和權責發生制是基本的會計假定。當財務報表遵守了基本會計假定時,就不需要對這些假定作出揭示。如果有某一條基本會計假定未被遵守,則應揭示這一事實及其原因。
4.在本號準則中,將以下幾條確認為基本會計假定:
(1)持續經營。
企業通常被看作是一個經營中的實體,即在可預見的將來會繼續經營下去。這就是假定企業既沒有打算也沒有必要進行清盤或大力削減其經營規模。
(2)一致性。
假定會計政策在各個期間都是一致的。
(3)權責發生制。
收入和費用按權責發生制處理,也就是說,收入和費用應在它們獲得或發生時(而不是在貨幣收入和付出時)加以確認,并在與它們相關期間的財務報表中加以記錄。(影響按權責發生制將費用與收入進行配比的問題,不在本號準則中涉及。)
會計政策
5.審慎性、實質重于形式和重要性應該決定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應用。
6.會計政策包含了管理當局在編制和呈報財務報表時所采用的原則、基礎、慣例、規則和程序。即使是針對同一題目,也有許多不同的會計政策可供使用;在企業的情況下,當選擇和運用那些最能恰當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會計政策時,需要作出判斷。
7.管理當局在選擇和應用適當的會計政策和編制財務報表時,應考慮下列三個方面:
(1)審慎性。
許多交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不確定性。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應通過實施審慎性原則來確定這些不確定性。然而,審慎性并不意味著建立秘密或隱藏儲備金是合理的。
(2)實質重于形式。
交易和其他事項應按它們的實質和財務現實而不只是按它們的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
(3)重要性。
財務報表應揭示對評價或決策足夠重要的所有項目。
8.財務報表應包括對所采用的所有重要會計政策作出的清晰和簡明的揭示。
9.對所采用的重要會計政策的揭示,應成為財務報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常應在同一位置中揭示這些政策。
10.財務報表必須清晰易懂。無論是在同一個國家還是在不同的國家,企業與企業之間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政策各有不同。因此,揭示財務報表所依據的重要會計政策是必要的,以便對財務報表作出恰當的理解。對這些政策的揭示,應該成為財務報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應將它們全部在同一位置中予以揭示,這樣會對報表使用者有所幫助。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揭示所采用的處理方法,但是,揭示并不能糾正錯誤或不恰當的處理。
11.財務報表向各方面的使用者,尤其是向股東和債權人(現在的和潛在的)以及雇員提供信息。其他重要的使用者還包括供應商、顧客、工會、財務分析員、統計人員、經濟師以及稅務和管理機構。
12.財務報表的使用者需要將財務報表作為進行評估和財務決策所需要信息的一部分來源。在財務報表沒有對編制它們所采用的會計政策作出清晰的揭示之前,使用者就不可能對這些事項作出可靠的判斷。
13.由于在會計的許多方面采用了多種政策,使解釋財務報表的任務復雜化了。因為沒有一個單一的被接受的政策清單可供使用者參考,根據同樣的事項和情況,用目前可供采用的多種會計政策,可以產生一系列有重大不同的財務報表。
14.以下是存在著不同會計政策的一些領域的例子,因此,需要揭示所選擇的處理方法:
一般事項
合并政策;
外幣的兌換和換算,包括匯兌利得和損失的處理。
全面的估價政策(例如歷史成本、一般購買力、重置價值);
資產負債表日以后發生的事項;
租賃、分期付款交易和有關利息;
稅項;
長期合同;
特許權;
資產
應收帳款;
存貨(庫存和在制品)和有關銷售成本;
可折舊資產和折舊;
生長中作物;
為開發持有的土地和有關開發費用;
投資: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和其他投資;
研究和開發費;
專利權和商標;
商譽;
負債和準備金
保單;
承諾事項和或有事項;
退休金費用和退休計劃;
解職費和多余人員津貼;
利潤和損失
確認收入的方法;
維護費、修理費和改良費;
處理不動產的利得和損失;
儲備金會計,法定的或其他的包括盈余帳戶的直接借項和貸項。
15.目前,會計政策尚未在所有的財務報表中得到正規和充分的揭示。即使在需要揭示會計政策的那些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有關揭示的表現形式、清晰程度和完整性也存在著相當大的差別。在一套財務報表中,可能揭示了某些重要會計政策,而另一些重要政策可能未被揭示。即使是在要求揭示所有重要會計政策的國家,也不一定總是具有可以保證揭示方法統一性的指南。國際企業和國際金融的發展,增加了財務報表跨越國家界限、在更大程度上取得統一的必要性。
16.對資產負債表、收益表或損益表或者是其他報表中的項目所作的錯誤或不恰當的處理,既不可以通過對所使用會計政策的揭示來糾正,也不可以用附注或說明材料來糾正。
生效日期
17.本號國際會計準則,對從1975年三月三日或以后開始的會計期間的財務報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