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稅務局關于轉發《稅務總局對車船使用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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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車船稅
文 號:[87]湘稅征字第333號
頒發日期:1996-05-06
地 區:湖南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縣稅務局及稅務分局:
現將稅務總局[87]財稅征字第007號《關于對車船使用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今后我省的車船使用稅,一律只在納稅人所在地由當地稅務機關源泉控制征管,取消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制度(見省局[87]湘稅征字第266號),也不再沿途檢查車船使用稅。
以上,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