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87]財監字658號頒發日期:1996-05-09
地 區:北京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財政局、各財政分局:
現將財政部檢發《關于加強財政監察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情況,補充以下幾點意見,請一并依照執行。
一、各區、縣財政局,各財政分局,要把嚴格財政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政監督工作,作為搞好財政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領導議事日程,并由一位領導同志具體負責抓好這項工作。
二、各區、縣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鄉(鎮)、街道財政科、所工作人員中,聘請兼職財政監察人員或財政監察通訊員,以彌補專職監察人員的不足。
三、各區、縣財政局,各財政分局,每半年和年度終了,要向市局報送監察工作報告,報送時間,可按要求上報違紀統計報表的時間上報。如果發現帶有傾向性的違紀問題,可隨時報告。
四、為了做好財政監察工作,市局以(87)財監字第435號文。印發的《關于加強財政監察工作的意見》中。財政監察機構的任務等處與《若干意見》不一致、不全面的,請按照《若干意見》的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