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產稅,車船稅文 號:[87]財稅二[9]字第70號頒發日期:1996-05-08
地 區:廣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附件:關于車船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答
(九)國營華僑農(林)場、工廠自用車船及其職工車船是否免稅?
答:國營華僑農(林)場、工廠自用車船可免稅到一九八九年底,其職工使用的車船應照章 征稅。但對符合免征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條件的職工使用的車船,可同時給予免征車船使用稅。
(十一)對享受一二類稅收照顧區優惠政策照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的車船是否可以免稅?
答:對照顧區范圍內使用的,可以給予免稅;超出照顧區范圍內的,原則上應照章 征稅,需要給予照顧的,由各市、縣稅務局酌情給予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