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云南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國營工業企業交納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文      號:云財會字[1988]54號
頒發日期:1996-05-21
地   區:云南
行   業:制造業
時效性:有效

省屬各企業主管部門,各州、市、行署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88)財會字第89號文“關于國營工業企業交納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情況,工業企業決算報表作如下修改,請一并遵照執行。

    企業應在會工01表附表(2)“應上交及應彌補款項情況表”66行項下增設“15、土地使用稅”并設置“年初末交數”(67行)、“應交數”(68行)、“已交數”(69行)和“月末末交數”(70行)。原“15、折舊基金”等順序號與行次順延。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