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財政部關于改變“印花稅”預算級次問題的通知[失效]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印花稅
文      號:財預字[1988]76號
頒發日期:1996-06-28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無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分金庫;加發南京、成都市財政局、稅務局、分金庫:

    根據財政工作會議精神,經研究決定,改變1989年“印花稅”繳款的預算級次。即從1989年1月1日起,按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征收的“印花稅”收入,全部劃歸地方財政,作為地方預算固定收入,此項收入上解地區,中央財政不參與分成?!坝』ǘ悺备淖冾A算級次后,各地在繳納“印花稅”稅款時,仍按《1989年國家預算收入科目》中規定的33款“印花稅”科目,并使用“工商稅收專用繳款書”繳庫。我部(88)財預字60號“通知”中關于“印花稅”實行中央與地方五五分成的規定即停止執行。

    我部(88)財預字60號“通知”中,有關“城鎮土地使用稅”中央與地方五五分成的規定和繳庫辦法仍繼續執行。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