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瓊財稅[1989]征字第01號頒發日期:1996-06-11
地 區:海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稅務局:
《海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施行細則》業經省政府批準發布施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由于《細則》發布時間遲了,具體執行時間可以從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城鎮土地使用稅屬地方稅范圍,但它是在確定財政包干基數之后新開征的稅種。
按財政部的規定,該稅在1989年內征收的稅款,50%上繳中央財政,8O%我廳已下文通知列入市縣財政收入,希按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