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地方法規文 號:京財控[1989]515號頒發日期:1996-05-08
地 區:北京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主管局、總公司:
為加強對征收專項控制商品附加費工作的管理,做到及時上交入庫?,F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銀發(1988)391號頒發的《銀行結算辦法》要求,具體規定如下:
一、各??厣唐犯郊淤M代征單位,凡代征額在100元以上(含100)的,按轉帳支票及三聯送款簿結算方式,凡代征額不足100元的,按現金結算方式的辦法,上交市財政局征收專控商品附加費專戶存儲。
二、各代征單位在填寫送款簿時,要寫明付款單位全稱、帳號、開戶行,及款項來源或用途。
本規定自1989年5月1日起實行,原規定的上交辦法與本文有抵觸的。以本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