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屬單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      號:國稅地字[1989]98號
頒發日期:1996-07-01
地   區:全國
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
時效性:有效

    為了扶持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的發展,照顧公交企業的實際情況,現對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屬單位使用的土地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屬的汽車公司、電車公司從事市區及郊區運營業務的車站、停車場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審批,在1989年內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二、對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客裝總廠等所使用的土地,應按規定征收土地使用稅。

    三、對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其他用地(如汽車維修廠、辦公、生活等用地),原則上應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稅,納稅確有困難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在1989年內給予適當的減稅或免稅照顧。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