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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對外貿易合同暫緩征收印花稅的批復>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印花稅
文      號:云稅四字[1989]111號
頒發日期:1996-06-15
地   區:云南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稅務局,大理、個舊市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局[89]國稅地字第102號《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對外貿易合同暫緩征收印花稅的批復>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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