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89]稅二[11]字第131號頒發日期:1996-06-28
地 區:廣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一、關于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土地使用稅征免問題。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免稅土地,是指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實行金額預算管理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自用土地,不包括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從實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繼續給予三年免稅照顧。
二、關于免稅單位自用土地的適用范圍問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辦公用地和公務用地。
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是指這些單位本身的業務用地。
宗教寺廟自用的土地,是指舉行宗效儀式等的用地和寺廟內的宗教人員生活用地。"宗教寺廟"包括寺、廟、宮觀、教堂等各種宗教活動場所。
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參觀游覽的用地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地。
以上單位的生產、營業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于免稅范圍,應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三、關于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適用范圍問題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于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四、關于征用耕地與非耕地如何確定問題征用的耕地與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機關批準征地的文件為依據確定。
五、關于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問題土地使用稅原則上由納稅人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對總機構與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不屬于同一?。◤V西壯族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管轄范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對總機構與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同在一個市,縣的,經市、縣稅務局批準,可以在總機構統一繳納。
六、關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如何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問題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各方,應按其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七、關于公園,名勝古跡中附設的營業單位使用的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稅問題公園、名勝古跡中附設的營業單位,如商店,影劇院、飲食,茶社、照相館等使用的土地,應征收土地使用稅。
八、關于房管部門經租的公房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稅問題房管部門經租的公房用地,凡土地使用權屬于房管部門的,由房管部門繳納土地使用稅,其中在房租調整改革前經租的居民住房用地暫給予免稅,對財政部門經租的公房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九、關于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的免稅問題對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憑縣以上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報地、市稅務局批準后,可在五年內免繳土地使用稅。免稅期滿后,如果納稅確有困難需要繼續給予免稅照顧的,報經市、縣稅務局批準,可再給予1-5年免征土地使用稅。
十、關于作營業用的地下人防設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稅的問題為鼓勵利用地下人防設施(不包括樓房的地下室),對于人房部門管理的人防設施,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十一、關于土地使用稅的暫行條 例是否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問題土地使用稅暫行條 例暫不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資企業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十二、免稅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土地給他人生產經營如何繳納土地使用稅問題對免稅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土地給別的單位或個人生產經營的用地,由土地實際使用人代繳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