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滬稅地[1989]145號頒發日期:1996-05-26
地 區:上海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據國家稅務局(89)國稅地字第139號《關于對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所屬物資儲運企業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現對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上海公司所屬物資儲運企業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對該公司所屬物資儲運企業的倉庫房用地、辦公、生活區用地以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儲運業務的生產、經營用地,應按規定征收土地使用稅。
二、為了照顧該公司的實際困難,對該公司所屬物資儲運企業的露天貨物、庫區道路、鐵路專用線等非建筑物用地,在1990年給予免征土地使用稅的照顧。
三、其他系統所屬物資儲運企業仍按原規定辦理,不得比照上述規定征免土地使用稅。
上海市稅務局
一九九O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