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豫稅地[1990]22號頒發日期:1996-05-14
地 區:河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關于“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審批表”省局曾于1989年10月28日隨豫稅地[1989]102號文件下發,現根據國家稅務局1989年12月11日國稅地字[1989]132號《關于按規定報批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問題的通知要求,重新設計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審批表”(規格統一用8開紙印刷)隨文發給你們,請認真辦理。已經按省局上述文件印刷的“減免稅審批表”可繼續使用,用完為止。但需在表的備注欄內補充“企業留利”“職工人數”“企業隸屬主管部門”三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