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京財會[1990]727號頒發日期:1996-05-20
地 區:北京行 業:教育時效性:有效
北京會計師事務所、各區縣財政局、物價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條例》和財政部(89)財會字第09號“關于頒發《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市財政局、物價局共同研究制訂了《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服務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北京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各分所應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業務收費,各區縣財政局、物價檢查部門應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
在執行《標準》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市財政局會計事務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