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印花稅文 號:國稅函發[1990]1573號頒發日期:1996-06-09
地 區:全國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河南省稅務局:
你局豫稅地[1990]76號《關于請求免征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成交糧食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請示》收悉。經研究認為,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是新建立的我國唯一的糧食批發市場,為了支持其建立和鞏固發展,特決定:凡在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內進行糧食交易所簽訂并經該市場管理部門蓋有專用章的合同,在1991年12月31日以前暫免征收印花稅。有關合同專用章的管理事宜,由你局與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管理部門協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