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國稅函發[1991]209號頒發日期:1996-07-09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劃單列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89)國稅地字第129號《關于對郵電部門所屬企業征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郵電部門所屬的郵政企業和坐落在城市、縣城以外的電信企業自用的土地,1990年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一年?!爆F免稅期限已滿。經研究決定,從1991年起,對郵電部門所屬的郵政、電信企業恢復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