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地方法規文 號:京糧財發[1992]362號頒發日期:1996-05-05
地 區:北京行 業:農、林、牧、漁業時效性:有效
城近郊區糧食局、財政局、燕山糧油管理處、市財政二分局、市糧食局直屬各公司并糧庫、供應站:
為適應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糧食零售企業發展,經市財政、糧食兩局研究,決定從1992年1月1日起取消原糧食零售企業經營平價糧油實行批零差價辦法,改為對城近郊區糧食局、燕山糧油管理處的零售企業及市糧食公司、供應管理站、馬連道、西郊糧庫的軍供點(以下稱糧食零售企業)銷售的平價糧油實行定額補貼包干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一、定額補貼包干基數的確定:
1.市對各區、供應站、軍供點:以1991年糧食零售企業平價糧油實際銷量為基數,按實際批零差額為依據,確定補貼額為:每銷售一斤平價糧食補貼0.022元,銷售一斤食油補貼0.14元。
2.各區糧食局對糧食零售企業的費用定額補貼辦法,可根據本區的具體情況,在市確定的定額補貼范圍和標準內,制訂本區的定額補貼辦法,報市財政、糧食兩局備案。
3.平價糧油運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零售部門所發生的平價糧油運費支出在商品流通費據實列支。收到的運費補貼在“利潤----政策性補貼收入”科目反映。全市全年運費定額補貼1100萬元,由市糧食儲運公司、油脂公司負擔。各區補貼額由市糧食公司核定。
二、定額補貼和運費補貼結算辦法:
各區和供應管理站定額補貼由市糧食公司根據計算的應補貼額和運費補貼數每月10日前按照糧食和油脂分別向市儲運公司和油脂公司列表申報,市儲運公司和油脂公司根據糧食公司的申報表,將補貼款和運費撥給糧食公司,由糧食公司分別對各區和供應站、馬連道、西郊糧庫軍供點撥付。
三、有關會計處理:
零售企業月末計算補貼額和運費補貼數:
借:系統內部往來----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貸:利潤----政策性補貼收入----平價糧油費用定額補貼
貸:利潤----政策性補貼收入----運費補貼
零售企業收到糧食公司補貼款時:
借:銀行存款----結算戶存款
貸:系統內部往來----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儲運公司、油脂公司列支時:
借:利潤----政策性補貼收入----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貸:系統內部往來----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撥款時:
借:系統內部往來----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貸:銀行存款----結算戶存款
糧食公司和區糧食局收到補貼款時:
借:銀行存款----結算戶存款
貸:系統內部往來----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轉撥補貼款時:
借:系統內部往來----平價糧油費用補貼
貸:銀行存款----結算戶存款
四、關于調撥作價:
1.實行定額補貼包干辦法后,我市糧食系統內部糧油調撥作價一律實行國家定購價(即購銷同價)調撥,同時取消批零差價和糧油工業專用價調撥作價辦法。為了統一口徑,一律從7月1日起按新價格結算,6月份以前按新價格調整帳務。
2.對批發給商業、副食、供銷社零售部門的居民口油仍按現行批零差10%作價,進銷差價列系統內部往來科目,每月由各區填制“應補差價計算表”,向市油脂公司辦理結算。
五、有關帳務的調整和清理:
本定額補貼辦法于1992年1月份起執行,對有關帳務調整一律填列“調整清理帳務結算表”,在7月份內作如下調整:
1.1--6月份零售企業發生的平價糧油的批零差價額應全部作調增銷售進價成本,按照糧食、油脂分別上交市儲運公司和油脂公司。
借:平價糧油銷售
貸:系統內部往來----××公司
2.同時,按附表所列1--6月份的費用定額補貼和糧食公司核定的運費補貼額,按規定的結算渠道結算。作:
借:系統內部往來----費用補貼
貸:利潤----政策性補貼收入----費用定額補貼
貸:利潤----政策性補貼收入----運費補貼
3.6月末的庫存平價糧油按新調撥價作增值處理,增值額分別上交市儲運、油脂公司抵虧。
零售企業:
借:庫存平價糧油
貸:銀行存款
儲運、油脂公司作:
借:銀行存款
貸:平價糧油銷售----內部調撥銷售
4.零售企業歷年按規定應上交市儲運、油脂公司的庫存增值額和91年應撥零售企業的運費應同時結清。
以上應交和應退金額相抵后的差額由銀行辦理結算。
六、費用定額補貼和運費補貼辦法一定二年不變,包死基數,減銷和節約的費用不減少費用補貼,增銷和增加的費用支出由企業自負。對撥補的定額補貼款,各單位要加強管理,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七、遠郊區縣糧食零售企業的辦法,由縣財、糧兩局自定。
附件:1.年平價糧油銷售費用包干補貼表(略)
2.1--6月份應撥平價糧油銷售費用補貼表(略)
3.調整清理帳務結算表(略)
199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