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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局《關于對“撥改貸”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印花稅
文      號:云稅四字[1989]113號
頒發日期:1996-06-06
地   區:云南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稅務局,大理、個舊市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局(89)國稅地字第110號《關于對“撥改貸”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復函》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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