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北京市財政局頒發日期:1996-05-19
地 區:北京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現將財政部(90)財國債字第76號《關于財政部門辦理國債券兌付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根據我市具體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財政局未經市財政局批準,不得停辦國債券兌付業務。兌付期終了,將確定部分條件較好的網點,繼續辦理國債券常年兌付業務。
二、請各區、縣財政局、市郵政局、中國信息信托投資公司務必于每月月未將“國債券還本付息旬報表”報送市財政局債務處,以便及時匯總上報財政部。
三、中國信息信托投資公司兌付資金的結算時間、手續,應比照郵電部門采取的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