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京財外[1992]2248號頒發日期:1996-05-12
地 區:北京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無效
市屬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區、縣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市屬各大專院校:
現將財政部、外交部(92)財外字第1100號制發《關于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市財政局。
附件:財政部外交部制發《關于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