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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庫
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京價收字[1992]481號頒發日期:1996-06-16 地 區:北京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市教育局:
你局《關于申請初中畢業生升學實行考試體育確立收費項目、標準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局對報考市、區(縣)重點中學和中等師范學校的初中畢業生收取升學考試體育報考費,收費標準為每生2元。從1993年2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