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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價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體育收取報考費的復函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
文      號:京價收字[1992]481號
頒發日期:1996-06-16
地   區:北京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市教育局:

你局《關于申請初中畢業生升學實行考試體育確立收費項目、標準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局對報考市、區(縣)重點中學和中等師范學校的初中畢業生收取升學考試體育報考費,收費標準為每生2元。從1993年2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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