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職位職稱司關于對《助理會計師資格乙種考試大綱》和《會計師資格乙種考試大綱》審定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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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
文 號:人職函[1992]4號
頒發日期:1996-06-14
地 區:全國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財政部:
你部《請審定助理會計師、會計師資格乙種考試大綱的函》(〔92〕財會字第59號)收悉。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對考試大綱進行了審閱,現同意《助理會計師資格乙種考試大綱》和《會計師資格乙種考試大綱》作為試行本發布。
人事部職位職稱司
199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