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耕地占用稅文 號:京財農[1993]417號頒發日期:1996-05-30
地 區:北京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無效
各郊區縣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93)財農稅字第13號《關于組織開展耕地占用稅檢查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做如下補充通知,請一并遵照執行。
我市耕地占用稅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階段,檢查時間從5月開始到6月底結束。由各區縣財政局組織專門力量自查、自糾,同時填寫耕地占用稅檢查統計報表,并將檢查結果寫出書面總結材料于6月30日前報市局農財處。
第二階段為互查階段,時間從7月份開始到7月底結束。在此期間我局將組織相臨區縣對自查情況進行互查。
第三階段為重點檢查階段,時間從8月初到8月20日結束。由市局組織專門力量對部分區縣檢查的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配合財政部工作組做好抽查工作。
各區縣財政局要十分重視這次檢查工作,要組織專門的力量,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搞好這項工作,確保檢查工作的質量。對檢查出的違紀問題,應本著自查、自糾從寬,抽查從嚴的原則處理,并限期解決問題,不留尾巴。
1993年4月7日
附件:財政部關于組織開展耕地占用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堅持依法治稅,強化征收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限制亂占濫用耕地,切實保護和開發耕地資源,我們決定對近幾年來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主要檢查1990--1992年各地區財政征收機關征收管理耕地占用稅情況和納稅單位與個人繳納耕地占用稅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占地面積情況
(1)財政、土管部門各自掌握的批準占地面積、實際占地面積、實際占地結構、實際征稅面積的情況;
(2)有無應征未征面積、批非占耕面積、批少占多面積、未批先占面積,以及在計稅面積中是否包括本地區《實施細則》中所增列應稅項目計稅面積的情況。
2.征收管理情況
(1)有無虛報、誤報計征稅額、應征稅額、實征稅額、入庫數稅額、退庫稅額的情況;
(2)有無應加征而未加征、應罰未罰的情況。
3.稅率標準執行情況
是否嚴格執行財政部核定的稅率標準,有無自行降低稅率標準的情況。
4.入庫情況
(1)有無未將征起的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的情況;
(2)有無未將入庫的稅款及時按30%比例上繳中央金庫的情況。
5.減免情況
(1)是否嚴格按照減免管理權限審批減免項目,有無擅自或越權減、緩、免耕地占用稅的情況;
(2)有無應減免未減免和錯征的情況;
(3)有無不如實申報、弄虛作假騙取減免的情況。
6.退庫情況
(1)有無錯征而退庫的情況;
(2)有無將尾欠收入退庫的情況;
(3)有無擅自退庫的情況。
7.開發區征管情況
(1)批準占地面積和實際占地面積的情況;
(2)有無免征或緩征的情況。
8.“三資企業”征管情況
(1)對“三資企業”審批文件資料是否掌握的情況;
(2)有無“三資企業”在產權變更后(即外方撤出,由中獨資經營)仍享受“三資企業”待遇的情況;
(3)有無假冒“三資企業”逃避納稅的情況。
二、檢查的宗旨和方法
這次檢查以求實自律、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提高耕地占用稅征管水平為宗旨。實行自查為主、互查為輔的方法。我部將派幾個工作組督促各地區開展檢查工作。
三、檢查的時間和步驟
檢查從1993年5月開始,8月底結束,共4個月。第一階段自查,各地區從5月份開始,7月底以前結束。第二階段互查,由我部確定一些地區從6月份開始,進行互查。在此期間,我部將派幾個工作組巡回抽查,督促各地區廣泛深入地開展檢查工作。第三階段總結,寫出檢查總結報告。
四、檢查的依據及處理
檢查以國務院和財政部的有關稅收法規、條例及各地的有關規定、辦法為依據。對檢查出違法違紀問題,應本著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處理。對能認真自查、自糾,并積極協助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從輕處理;對有嚴重違紀問題、又不認真自查、自糾或阻撓檢查的單位和個人,要從嚴處理。
五、檢查要求
1.各地區要高度重視這次耕地占用稅檢查工作,把這項工作做為重點來抓,及時布置下達檢查任務,認真組織落實。
2.各地區要組織專門力量,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組織開展好自查,同時要抓好重點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20%,確保抓出成效。
3.被查的地區要端正態度,認清這次檢查的目的和意義,要對本地區、本單位勇于解剖,不得隱瞞、虛報、逃避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4.檢查組成員在檢查中要正確執行稅收政策,秉公執法,勤奮工作,發現問題要科學分析,處理問題要實事求是;在檢查中要廉潔自律,不吃請,不受禮,不借機公費旅游。
5.各地區在檢查結束后,要寫出書面總結報告,務必于8月底以前報送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