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產稅文 號:國稅函發[1993]141號頒發日期:1996-05-26
地 區:全國行 業:房地產業時效性:有效
北京市稅務局:
你局京稅三[1993]344號《關于對個人出租房屋試行定額征稅辦法的請示》收悉?,F答復如下:
你局反映,近年來個人出租房屋的越來越多,出租人不申報租金收入或申報不實,偷漏房產稅的情況多有出現,社會上及有關方面呼吁稅務部門予以解決。為了控制稅源,堵塞漏洞,加強房產稅的征收管理,經研究決定:如納稅人對個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報不實或申報數與同一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顯不合理的,稅務部門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款。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