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于授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查處證券違法違章行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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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證委發[1993]42號
頒發日期:1996-06-30
地 區:全國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股票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特決定:你會可以依照《股票條例》規定,對有《股票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所列行為者進行處罰;但是對需要撤銷當事單位的證券經營業務許可的處罰,應當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