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耕地占用稅文 號:湘財農稅字[1993]422號頒發日期:1996-06-05
地 區:湖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最近,各地先后反映了一些耕地占用稅的具體政策問題,經研究和請示財政部農稅局,現答復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全日制學校的具體界限。全日制學校是指同時具備下面四個條件的小學、中學、中專、技校、大專、大學:第一、擁有固定的教學地址、條件和設備的及教職員工;第二、招生分配納入國家計委、教委的計劃之內;第三、生源必是高中、初中、小學生畢業生及學齡前兒童;第四、按照國家統一教學大綱開展教學。黨校、團校、夜校、函校和其他各種形式的培訓性質學校(中心、短訓班等)均不屬全日制學校,不在免稅之列。
二、以工代賑辦法修筑公路免征耕地占用稅的依據必須是省計委、省財政廳聯合下文確定的以工代服公路建設項目。其他自行確定的公路項目一律不得免征耕地占用稅。
三、石長、枝柳兩條鐵路線路以及按規定兩側留地和沿線車站、裝御用貨場倉庫用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稅,其余建設占用耕地均應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稅;由于鐵路建設引起的改道,取土、堆土等占用耕地應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稅;按照“誰征地,誰納稅”的原則,鐵路占用耕地應由辦理征地手續的各鐵路工程局繳納耕地占用稅;對未經批準占用的,應按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征稅。
四、申請減免耕地占用稅的“三資”企業應提供能說明其企業類別的有效證件,包括具有相應審批權限的招商局或外經委的批件,工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叭Y”
企業興建旅游,服務等設施,包括旅行社、旅游服務公司、旅游車船公司、飯店(賓館、灑店、旅店)、度假村、游樂場、球場、俱樂部、游泳池、浴池、餐館歌舞廳、理發美容店、照相館等以及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占用耕地,應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稅。
五、占用大湖水面從事非農業建設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由各地、州、市本著有利于保護農田土地、水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原則,結合本地具體情況自行決定。如決定征稅,則應報省廳備案。
六、凡是占用未核減農業稅的原計稅土地改建的水塘用于非農業建設,應視同占用耕地照章征稅。
七、占用由于城市建設等原因而廢棄的漁池(塘)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如果該漁池(塘)停養時間已超過三年,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稅,不到三年的,則要據實征稅。
八、新修水庫移民建設,由鄉鎮和鄉鎮以上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的新修水庫移民的住宅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稅。這里的“移民”是指農村居民。不包括庫區的全民、集體、所有制單位和鄉鎮企業等。
九、農業事業等單位征用耕地后并未用于農業建設,仍作為農業科研實驗田、苗圃等繼續使用,對于這種情況,如果納入計劃屬于其長遠建設規劃設計,則可免征這部分的耕地占用稅。如果僅僅是因資金等原因,暫時停建緩建,則要按政策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