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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于同意香港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股票在香港申請上市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政府會計
文      號:
頒發日期:1996-05-11
地   區:全國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中國科學院:

    你院“關于香港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股票在香港上市有關事項的請示”[(93)科發企字1174號]文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北京聯想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控股的香港聯想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發行股票并申請上市;

    二、同意香港聯想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發行股票18225萬股。上市后的股權結構為:北京聯想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38.78%;導遠電腦系統有限公司30.82%;中國技術轉讓(香港)有限公司2.23%;香港聯想附屬公司股東1.17%;社會公眾27%。

    三、香港聯想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發行股票并申請上市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香港證券監管的有關法規,并請將上市情況及時報送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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