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工商法規文 號:京財合[1994]63號頒發日期:1996-05-07
地 區:北京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各區縣財政局、各外商投資企業:
現將財政部《關于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分戶報表報送制度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結合我市情況,各企業報送年度分戶報表,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報送時間:鑒于匯總的需要,分戶報表與企業決算報表,于每年4月15日前一并報送有關主管財政部門。
二、報送辦法:按現行報表的報送渠道報送。
其中區縣財政部門應將匯總軟盤連同企業分戶報表,一并報送市財政局外資企業財務管理處。
三、報表封面右上角,注明企業性質;企業所屬行業;企業所在地等三項內容。
四、有關報送分戶報表的其它事項、按財政部(93)財工字第494號文執行。
附件:財政部關于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分戶報表報送制度的通知〔(93)財工字第49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