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證委發[1994]1號頒發日期:1996-06-28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國家計委、經貿委、體改委、財政部、內貿部、對外貿易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局、國家外管局、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
根據國務院77號文件精神,對期貨市場試點工作的指導、規劃、協調、監管工作由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執行。由于以前期貨市場的管理涉及部門較多,各部門在期貨市場管理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我委希望得到各部門的配合和支持。為使期貨市場監管工作順利過渡,根據朱副總理批示,擬成立期貨市場聯席辦公會議。望你部門派一名負責期貨工作的司(局)級干部參加,請將該同志的有關情況和聯系電話于1月25日前告知我委。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