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署稅[1994]149號頒發日期:1996-05-23
地 區:全國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現將國務院稅則委員會〔1993〕3號文件中實施暫定稅率商品的稅則號列、貨品名稱和稅率予以明確(見附表),并說明如下:
1、附表中暫定稅率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到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文到之前,凡未按附表規定稅率及商品范圍征稅的貨物,其所征稅款應予調整。
2、各關收到本通知后,應按附表內容及時修改H883暫定稅率商品數據庫。
3、總署各部門原有文件的有關規定凡與本通知稅號不一致的,均以本文為準。特此通知。
附表 一九九四年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稅號清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