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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證券委員會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企業不設股票交易崗,加強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證委發[1994]7號
頒發日期:1996-05-09
地   區:全國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

    在去年股份制改造、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過程中,有些地方出現了職工在上班時間請病、事假等方式進行股票炒作的現象,某些企業甚至為職工設立專門的股票交易崗位,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秩序和穩定。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加強生產管理,促進我國企業股份制和證券事業的健康發展,現要求企業一律不準為職工設置任何類型的股票交易崗(點);已經開設的,要采取妥善措施迅速停止活動;企業應對職工的投資意識和愿望進行教育并加以正確的引導。

    以上通知,請轉發所屬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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