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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辦公廳轉發《關于對部分進口商品予以退稅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進出口稅收
文      號:外經貿計財調字[1994]第187號
頒發日期:1996-05-09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貿委廳,各總公司,各對外貿易中心:

    現將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對部分進口商品予以退稅的通知》(〔94〕財預字第42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的問題請及時向部(計財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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