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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價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審核換發印刷行業經營許可證收費標準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地方法規
文      號:京價收字[1994]第130號
頒發日期:1996-05-02
地   區:北京
行   業:教育
時效性:有效

市新聞出版局:

    你局京新出印〔1994〕93號“關于收取審核換發印刷行業經營許可證費用標準的請示”收悉。鑒于審核換發印刷行業經營許可證需支出一定的費用。經研究,同意你局對印刷企業審核換發印刷行業經營許可證按:“三資”印刷企業每證300元;書刊印刷企業每證250元;零件印刷企業每證200元收費。

    你局應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并到財政部門購領收費票據后方可收費。

    特此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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