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增值稅文 號:財稅[1994]37號頒發日期:1996-05-09
地 區:全國行 業:制造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財政局、稅務局(包括原省會的計劃單列市):
經國務院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提高柴油等成品油出廠價格,但對中國石化總公司所屬生產企業5、6月份供應的97萬噸農用柴油,在7月份前仍按原計劃內平價330元供應,企業發生的虧損由中央財政采取價差補貼的辦法予以解決,即由財政部根據實際銷售數量按每噸定額1570元集中辦理價差返還。企業收到財政返還的價差款后,應并入企業的銷售收入,并按照增值稅17%的稅率計算補繳增值稅,及按規定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