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證監發字[1994]100號頒發日期:1996-05-11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深圳證券交易所:
你所深證所字(1994)第102號文《關于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定價發行試點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東東莞宏遠股份有限公司1800萬元和廣東中山火炬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0萬元新股發行利用你所交易系統進行“定價發行比例配售方式”的試點。
二、你所要為本次發行做好系統準備工作,嚴格按照經我會批準的發行方案的要求和時間安排提供系統服務,保證發行工作安全、經濟和高效。
三、定價發行完畢后,請將發行情況及時報告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