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內控政策文 號:公通字[1994]69號頒發日期:1996-07-20
地 區:廣東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
7月17日,廣東省公安廳和廣州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查獲了花都市赤坭賓館娛樂城特大賭博窩點?,F場收繳賭資100余萬元,軍用手槍一支,鋼珠槍一支。查獲參賭人員82名,其中,有三水市大塘鎮公安分局局長李志新(供稱跟鎮領導來學習辦賭場,由老板資賭)和花都市公安局特警大隊干警利廣洪、馬淳。經過調查發現,該賭場由赤坭鎮政府出場地,港商經營,今年5月注冊開業。設有“百家樂”、“牌九”、“玩大小”等賭博項目,并仿照境外賭場的經營方式,雇請 20多名服務員、保鏢看場收錢賣籌碼,平均每天投入賭注達人民幣70多萬元。
經初步審理,省、市公安機關決定:
(一)對公開設賭的港方經理戴文(男,41歲,住香港)和經營負責人予以刑事拘留;對受雇看場的26名人員收容審查。
(二)省公安廳決定撤銷李志新的警銜,另派人到該分局主持工作。對李等三人的賭博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省公安廳將通報全省公安機關,重申公安干警“不準經營文化娛樂場所,不準涉足色情賭博場所,不準充當保護傘、庇護人”的規定。
(三)對赤坭鎮委、鎮政府嚴重違反國家有關禁止賭博的法律規定,與外商合資辦賭場,建議廣州市紀委予以嚴肅查處;對賭博活動視而不見的赤坭鎮公安分局也要予以處理。
廣東省公安廳和廣州市公安局在查獲這起特大賭場的案件中態度堅決,措施得力,不包庇、不袒護,表現出高度負責的精神,受到當地群眾的贊揚,他們的做法值得各級公安機關學習和借鑒。當前,經營性賭博活動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映。各級公安機關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查禁賭場,不管是哪一級領導批辦的,不管后臺有多硬,都要堅決取締,不得以任何理由支持、包庇、縱容。各級公安機關和公安干警,要認真執行《公安機關和公安干警十不準》的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經營或者參與此類活動項目。接此通報后,要對公安機關政保、治安和刑偵部門經辦的職業點、保安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認真進行檢查,有此類問題的立即糾正,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對參加賭博活動的公安干警要依法從嚴處理。公安機關對查獲的賭博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介公開曝光,表明黨和政府及各級公安機關掃除賭博這種丑惡現象的決心,教育群眾,震懾違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