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進出口稅收文 號:國稅發[1994]194號頒發日期:1996-06-26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各直屬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1994年新版出口產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和完稅證分割單已發往各地,現將分發數量與相應起止號碼通知你們,請核收,并在辦理退稅時注意驗對票證號碼。
1994年版專用繳款書與分割單的第二聯采用了新的防偽措施:一是具有水印圖案;二是在票面中央有用無色瑩光墨印的“S”字樣(可用紫光燈照出)。
新版專用繳款書與分割單從1995年1月1日開始啟用,原出口產品專用繳款書和完稅分割單同時廢止,有關繳銷事宜另行通知。
附:出口產品(消費稅)專用稅票數量及號碼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