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文 號:晉國稅流發[1994]13號頒發日期:1996-05-05
地 區:山西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太原市國家稅務局、呂梁、臨汾、晉中國家稅務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89號《關于建立消費稅重點稅源產品信息上報制度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你們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準時將本地區消費稅收入變化情況分別于四月五日、七月五日、十月五日及次年元月五日前上報省國家稅務局,以便我局按時匯總上報。另《通知》第二條 第一款卷煙生產企業我省有太原卷煙廠、曲沃卷煙廠。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消費稅重點稅源產品信息上報制度的通知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