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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一九九四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稅收征管,企業所得稅
文      號:內國稅所字[1994]158號
頒發日期:1996-05-05
地   區:內蒙古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248號《關于做好一九九四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井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今年是新的企業所得稅實施的第一年,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政策規定在貫徹執行中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加之機構分設以后,各地主管企業所得稅的人員變化較大,有待于適應。因此,今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比往年任務更加艱巨。請各級國家稅務機關對中央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加以高度重視,抽調骨干力量,組織專門班子,統一布置,切實做好匯算清繳工作。

    二、為做好一九九四年度中央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區局擬定在明年年初召開一次專業座談會,就有關稅收政策和財務制度進行學習和培訓,研究解決企業所得稅在貫徹執行當中存在的問題。請各地按照調查提綱(附加)稅后的內容,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以備在專業會上討論。

    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由區局統一負責制,屆時分發各地。

    四、各地在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應將報表和工作總結于1995年5月15日以前報到區國稅局,以便匯總上報國家稅務總局。

    附:調查提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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