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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執行的增值稅、消費稅歸還外匯貸款政策與財政部稅政司關于外匯貸款項目情況表金額單位等事項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增值稅,消費稅
文      號:晉國稅流發[1995]12號
頒發日期:1996-06-28
地   區:山西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省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104號《關于停止執行的增值稅、消費稅歸還外匯貸款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稅政司財稅政便字[1995]1號《關于(外匯貸款項目情況表)金額單位等事項的補充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按通知與補充通知要求,認真填寫《外匯貸款項目情況表》,于1995年2月15日前將外匯貸款項目的有關情況按附表要求電傳到省國稅局,以便上報國家稅務總局。

    附件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執行的增值稅、消費稅歸還外匯貸款政策的通知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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