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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中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
文      號:國資企發[1995]71號
頒發日期:1996-05-02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推動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于深化企業改革搞好國有大中型企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5)16號},現就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中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既是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現代企業制度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證。各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政府的領導下,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共同做好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鞏固和壯大國有經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做好試點企業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等基礎工作。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關于清產核資的政策規定完成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核實國有資產價值總量、核定國家資本金的工作。同時,對產權關系不清的,應按照《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和《集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暫行辦法》所規定的原則來進行界定和處理。

    (二)參與試點企業《實施方案》的論證審批工作。主要是按政府的要求,對試點企業(國務院確定的百戶試點企業中的地方企業和地方政府確定的試點企業)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的確定提出意見后,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確定國有資產投資主體應遵循以下原則:

    政府的社會經濟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開,投資主體對企業不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出資者所有權與企業法人財產權相分離;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國有資產的整體運營效益;按照國家法律規范國有資產投資主體行為。

    在確定投資主體時,要明確其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國有資產收益要納入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要與國有資產經營體制的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相配套,統籌考慮;要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促進資產的合理流動,防止把每一戶單個企業都確定為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的作法。

    (三)協助企業落實試點《實施方案》?!秾嵤┓桨浮方浥鷾屎?,企業面臨著改組、改制等資產重組和產權管理、經營形式的變動,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在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的同時,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幫助企業出主意、想辦法、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1.在涉及產權轉讓時,應按照《關于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資產發〔1995〕54號)規定辦理,并堅持以下原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優化配置國有資產,鞏固和壯大國有經濟;自愿、平等、等價、有償;公開、公平、公正。

    2.產權出讓方必須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國家授權的部門沒有明確前,可暫由政府主管部門代行職能),以及對企業直接擁有出資權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被出讓企業不得成為產權轉讓主體。產權轉讓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產權轉讓收入按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頒發《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的通知”〔(94)財工字第295號〕規定執行。國家禁止出讓產權的企業和行業,不得出讓國有企業產權。各級政府和部門不得越權審批產權轉讓。

    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一項制度創新工作,由于試點的配套文件《關于確定試點企業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的辦法》和《國有企業產權交易暫行辦法》尚未出臺,對試點工作中涉及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的政策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向政府匯報,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其中涉及國務院確定的百戶試點企業的,要及時向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報告,國家局將對各地提出的帶有共性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認真研究后,提出指導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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