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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家稅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我國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若干條文解釋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
文      號:晉國稅外發[1995]51號
頒發日期:1996-06-01
地   區:山西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平朔涉外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我國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若干條 文解釋的通知》(國稅發[1995]11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我國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若干條文解釋的通知

    山西省國家稅局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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