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繳納所得稅涉及稅收協定若干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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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條約
文 號:晉國稅外發[1995]72號
頒發日期:1996-06-17
地 區:山西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平朔涉外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繳納所得稅涉及稅收協定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5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繳納所得稅涉及稅收協定若干問題的通知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