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首頁
會計云課堂
專注輔導財會考試
東奧繼教學堂
離線觀看 暢學無憂
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地方法規庫
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成地稅函發[1995]158號頒發日期:1996-06-06 地 區:四川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48號《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作如下補充,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通知》第七條關于新舊房的界定,根據川財稅[1995]18號文精神,暫定為“新建房建成后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為舊房”。
二、《通知》第十七條所指的“存量房”,不包括未使用過的新房。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