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增值稅文 號:市國稅發[1995]298號頒發日期:1996-05-09
地 區:陜西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16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局要認真組織、監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的刻制和加蓋工作(由納稅人自行刻制),以及稅務部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章 的刻制與加蓋工,并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實施,及時將本通知內容通知所屬廣大納稅人,確保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按規定正確無誤填開專用發票。
二、各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專用章 ,由市局統一組織刻制,請各局盡快將履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所(或部門)的正式名稱,上報流轉稅管理處,以便立即刻制。
三、市局將于本月二十二日在(西安晚報)刊登《關于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管理問題的通告》。